2016,丹阳大气污染防治强势开局

让我们共享蓝天下的“深呼吸”

核心提示: 2016年,我市环保部门将以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全力出击,向大气污染“宣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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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2015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市环保部门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停业关闭、行政拘留等新规定作为查处违法企业的“杀手锏”,倒逼企业以守法为常态。2015年,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1件,罚款总额188.3万元,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均提高50%以上。尤其是对金龙涂料有限公司运河分公司实施了全市首例查封扣押,对盛丹工具有限公司实施了全市首例按日计罚,并连续查获“4·30”、“5·12”两起危废违法转移刑事案件,涉案危险废物共计1800余吨。案件经移送司法机关后,已有16人被我市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其中“4·30”案件已经公安部门逐级上报,被公安部挂牌,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后,2016年1月1日起,又一部被称为史上最严“治气”法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民心之所望,执政之所向,我市“十三五”规划里就“强化环境保护”提出:坚持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敢于铁腕执法、铁面问责,切实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2016年,我市环保部门将以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全力出击,向大气污染“宣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治理大气污染,我们一直在行动

以前,丹阳人一度津津乐道于这座城市的清秀灵气,而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也成了绕不开的难题。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多年来我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能源结构单一、机动车爆发性增长以及基础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因素导致的煤烟排放、尾气排放和扬尘污染等。

面对严峻的形势,近年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未停歇,通过污染源减排、工业废气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推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6天,优良率76.7%,空气优良率比2014年同期上升20.2个百分点。PM2.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同期的71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21.1%。

“防治大气污染的重点领域是工业,火电、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等重化工业。这些行业消耗大量的化石能源,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是整治的重点。”有关专家说。2015年年初,市环保局牵头编制了《丹阳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烟气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秸秆禁烧等50余项工作。

众所周知,燃煤早已成为大气污染“祸首”,据有关研究表明,全国PM2.5浓度之所以严重超标,与燃煤有直接关系,因为燃煤对PM2.5浓度贡献率在61%左右。因此,进一步控制燃煤总量在我市达成共识。从2010年开始,我市先后开展了三轮锅炉整治,共整治锅炉1198台。推动天工工具、美乐车圈等10余家规模企业30余台锅炉率先实施煤改天然气。2013年,环保局对死灰复燃小锅炉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使用电能、太阳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或直供热水,彻底斩断了锅炉的“黑尾巴”,整治锅炉290台。从2015年开始,我市将用2年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整治。目前,锅炉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实施油气治理上。我市在车管所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对机动车尾气进行环保检测。环保局定期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测线稳定运行。对于尾气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发放环保标志。同时对车辆加油、装卸汽油、储存汽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进行回收利用,完成了87家加油站和1家储油库油气回收,完成率达100%。目前全市建成2个空气监测自动站点,每天24小时监测空气质量并通过环保官网及时公布空气质量。

有环保人士指出,各种努力取得了成效,不过,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程中,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对于我市而言,这场环保持久战才刚刚开始。

>>>污染形势依旧严峻,治气”任重道远

每到秋冬时节,雾霾总会让市民切实体会到“呼吸之痛”,让城市蒙上了一层灰,让丹阳人的心里也留下了一层阴影。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虽然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对照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和百姓改善空气质量的殷切期盼,仍有相当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锅炉整治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我市现有燃煤锅炉500余台,中小型燃煤锅炉占据全市燃煤总量的98%以上,且布点较为分散,整治和监管难度较大。按照省和镇江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市需在2016年底前,完成各类燃煤锅炉的达标整治任务,对比改造费用与相关企业的实施效益,经济可行性较差,加上天然气、供热管网建设滞后,锅炉整治工作难度较大。第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仍需加强。全市2000多家餐饮单位大多数未进行油烟处理,简单地采用直排的方式。许多餐馆身处居民楼下,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引发了较多的社会矛盾。加之多数餐饮单位在未履行环保审批的情况下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导致餐饮业污染无法从“源头”上控制,执法工作难度加大。第三,扬尘污染管理区域小、盲点多。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地加快,建筑工地、道路、裸露地表等扬尘污染控制任务增多,难度加大。一些小工程产生的零星渣土成了漏网之鱼,随意抛洒。部分重点项目虽然设置了防尘措施,但因片面追求进度和效益,往往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车辆冲洗等,尘土飞扬,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第四,能力建设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监测监管的机构不健全、人员偏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从工作体系到执法体系建设都亟待加强。

>>>展望2016,以法律手段守卫蓝天白云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之年。环保专家说,从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情况在我市有所改变,但是针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仍然缺少更强有力的法律打击和制裁。为此,新大气法有望改变这一现状。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新法规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法律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值得一提的是,新法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另外,还增加了其它罚款新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这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极大地震慑作用。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我市将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法治霾,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在继续抓好燃煤锅炉整治上,按照省里要求,2016年底要全面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任务。但从我市经济运行的实际状况出发,我市建议适当放慢整治进度,在2016年底前对6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整治。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在狠抓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排放上,对保留的化工企业、电镀园区及其它有废气排放的工业企业废气实施达标排放。在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上,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积极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严格禁止淘汰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上,进一步加大对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气等传统性污染的整治,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同时按照《新环保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已定,新年度,我市将继续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强化考核、落实责任、促进协作,持续奋战,持续攻坚,确保取得良好战果。(环宣曾丽萍)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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