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检察院依法对许锁春决定逮捕

核心提示: 《丹阳检察》192期消息,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丹阳市司徒镇建设局副局长兼建设科科长许锁春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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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新闻网快讯 《丹阳检察》192期消息,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丹阳市司徒镇建设局副局长兼建设科科长许锁春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许锁春简历:1964年6月出生,江苏丹阳人,大专文化。

1982年,在丹阳县河阳镇建筑站工作;

1992年,创办河阳建筑铝合金门窗厂,任厂长;

1995年10月,任丹阳市河阳镇建房办副主任;

1996年1月,任丹阳市河阳镇建房办主任;

2005年,任丹阳市司徒镇建房办主任;

2010年10月,任丹阳市司徒镇建设局建设科科长;

2013年8月,任丹阳市司徒镇建设局副局长兼建设科科长。(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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