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僵尸车”,究竟该何去何从?

核心提示: 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热线86983119反映,在丹桂园北区,19幢楼南边的两幢教工楼之间,有一辆“有生命力”的僵尸车,已经差不多停在那里十年了。

十年之前,它停到这里;十年之后,它“绿意环绕”——

这辆“僵尸车”,究竟该何去何从?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热线86983119反映,在丹桂园北区,19幢楼南边的两幢教工楼之间,有一辆“有生命力”的僵尸车,已经差不多停在那里十年了。为探究这辆僵尸车如何有“生命力”,记者昨赶到了现场一探究竟。

在丹桂园北区,19幢南边的两幢教工楼之间,记者看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其车头上长着一株蛾眉豆藤,藤蔓已经将整个车头遮住,好像长了满头茂密的绿发。僵尸车的旁边,是小区原本的草坪,不过已经被居民改成菜地,种上了各种各样的菜。在菜地上,正有一位中年妇女在种菜,据她介绍,这辆车已经停在这里十年左右了,她也不知道是谁的,前些年这块地被改成了菜地,有人在车旁边种上了几株豆苗,长大之后,豆苗便顺着车头往上爬,形成了生机勃勃之势,但是到了冬天,车头便又露了出来。

记者走近观察发现,这辆车的大致结构完整,只是一些地方开始锈蚀,车胎已经瘪掉,并且陷进了泥里,车身还贴有一些广告单。“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不过总归有些不雅观,能清理掉最好。”小区内一位居民说道。

就此问题,记者随后和交警部门取得联系获悉,由于这辆僵尸车停放在小区里面,并非交警的管辖范围,交警部门不能随便拖车,只能建议居民通过车架号查询到车主信息,再要求车主将车进行处理。

在采访中,也有很多市民向记者咨询,如果这些僵尸车常年没有人来认领,他们可否将这些车辆当作垃圾卖掉?为此,记者咨询了我市金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蒋志刚,他告诉记者,我们国家对机动车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即便是长期无人问津的“僵尸车”,从法律上而言也是有主物,其仍属于所有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但当“僵尸车”已经有损、妨碍甚至危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时,僵尸车”所有权人的权益就应受到限制,即相关组织或主管部门有权给予相应处置。

那么,车主为何宁愿将车辆废弃,也不愿意送至车辆报废回收中心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我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明强。马经理告诉记者,原因主要有三个:一、因车辆接近报废,维修代价过高,因此车主将车一弃了之。二、车辆违章罚款比较多,车主将车辆进行注销过程中就需要交纳违章罚款,这一类车主就选择了将车辆遗弃以逃避罚款。三、有的车主没有法律意识,认为车辆报废了,就可以当作垃圾一样丢在路边。”马经理表示,每年我市都会产生一定数额的报废车辆,然而经他们这里处理的报废车辆仅占到了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但他告诉记者,为了加强对报废汽车的回收力度,减少环境污染,今年国家针对报废汽车已经出台了新的鼓励政策。“凡是2015年间交付给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15年以内的,总质量大于12吨的重型载货车和总质量大于10吨的中型载货车,就有国家财政补贴,重型载货车补贴18000元,中型载货车补贴13000元。”此外他还表示,我市为了激励市民自觉对报废车辆进行规范化处理,将会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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