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启动

核心提示: 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我市按照省和镇江市有关文件规定,启动了2015年度第二批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12月5日前,相关企业要把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我市按照省和镇江市有关文件规定,启动了2015年度第二批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12月5日前,相关企业要把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据介绍,我省范围内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获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资助的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如符合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条件的,均属于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也属于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法在江苏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5%以上。对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优先支持其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其它各类科技计划将择优予以支持;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科技担保机构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及创业投资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将优先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省科技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科技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及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将优先给予风险补偿;创业投资机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将优先给予风险补助;省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将优先给予购买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将提供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对接等科技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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