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友们的感受,你考虑了吗?

利用微信群,传播性用品广告

核心提示: 最近,有一些网友爆料,他们的微信群、朋友圈里突然出现了许多性用品广告,推荐的产品有好几种,语言尺度也比较大,感觉颇为尴尬,社交空间里卖卖别的东西还可以理解,卖这个让人感觉这个群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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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些网友爆料,他们的微信群、朋友圈里突然出现了许多性用品广告,推荐的产品有好几种,语言尺度也比较大,感觉颇为尴尬,社交空间里卖卖别的东西还可以理解,卖这个让人感觉这个群变味了……

看现象:群里卖这个有点“吓着了”

据反映,本市多名网友所在的微信群里这几天出现的性用品广告大多是晚上发上去,有的是某种短裤,有的是某种药品,也有的是某某液,内容有故事有图片,大谈功效,网友觉得看了有点心惊肉跳。

有个理财方面的微信群里的微友就说,以前这个群里都是讲投资、讲众筹、讲收益,偶尔也有人推销推销商品,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有人卖起性用品来了,不仅故事淫秽,语言露骨,图片和视频的尺度也很大,这让人一时适应不了。

一位微友表示,对于发这些性用品广告链接的人,大家也搞不清他们到底是谁,可能有的人是真想卖东西,而有的人或许就是想搅搅局,但大家碍于情面不会直说却也不会“退群”。

有一位在微信群里混迹多年的资深活跃微友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有同感,在微信群里晒性用品的事以前还真没出现过,一下子碰到这事真不知还怎么处理了。”他说。

微友聊:频发性用品广告“太荒唐”

微友丁女士认为,群”是一个公共空间,而在公共空间的言行应注意形象,保持文明。若在“群里过多地转发广告,尤其是性用品广告,不顾他人感受,均属不雅、不妥。自律守法是公共场合里每个人都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微友束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个群也有一年多时间了。由于很多人相互认识,大家在群里也是无话不谈,群里基本还是正能量比较多。帮熟人在朋友圈微信群里推销个商品,这不很常见,也不是没有,但频发性用品广告就有点荒唐了,他甚至建议群主在群里立几条规矩。微友老李说,我的办法是不予理睬,让个别人自讨没趣,这也是一种态度。”知名社会学家、南京财经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许芸教授昨在接受记者在线采访时认为,微信群朋友圈,虽以熟人为主,但也是公共空间而非私人空间.在网络的公共空间里的行为就属于社会行为,社会行为一定肩负社会责任,只有传播正能量,才符合社会期待。如果传播的内容触犯法律,传播本身既是事实,也是证据。

专家说:群里发广告也会“摊上事”

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靳云律师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司法部中国法制宣传司官方微博“中国普法”近日转发了一则提醒:小心!帮熟人在朋友圈发广告,竟要负法律责任?”朋友圈转发虚假广告确实可能摊上大事儿。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其中一项就是强化了自然人的责任。新法让自然人获得了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资格,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广告发布者。

对个人而言,微信群朋友圈恐怕是最常用的广告发布平台。网络只是现实世界的衍生,所有法律规定在互联网上也同样适用。事实上,网民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最基本的法律底线就是不能发布虚假广告,不然就将面临至少两种责任。一种是行政处罚责任。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予以发布,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当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时,则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种是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虚假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赔偿。而如果是带有淫秽色彩的广告还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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