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新闻网讯 《丹阳检察》第164期消息:网贴惊现健康人”被“残疾!!!这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2013年6月的一天,人民网江苏频道的一条实名举报的网络线索引起了丹阳市检察院关注:丹阳福强纸箱制品公司虚报残疾职工人数,骗取国家福利企业退税款。
网络实名举报,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这家公司是如何虚报残疾职工数的,这背后又有怎样的秘密呢?
一则线索
丹阳市检察院侦防局立即介入调查,迅速约见发帖人吴城。
吴城在被举报的福强公司已工作4年,公司是一家民营福利企业,主营纸箱包装。前段时间,公司会计突然找他,称上级部门要来检查,让他冒充一下残疾人。他当时就蒙了,自己好好的,怎么能冒称残疾人呢?等会计仔细解释之后他才弄明白,公司的残疾职工人数一直没达到免税的要求。为了达标,企业给部分职工做了假材料,而他就是其中之一。
吴城拿出了一份残疾人证明,这张由当地残疾人联合会2009年10月签发的残疾证显示,他肢体残疾四级,属中度残疾。吴城还表示:我们公司还有其他人‘被残疾’了,每个月为此可以从会计那里多领100元钱。我郁闷了好多天,最后还是决定发帖揭露。
吴城说,福强公司之所以这样做,还是利益驱动。
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福利企业制订了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企业所得所收缴时给予优惠:残疾人员占50%以上的,增值税全返;占35%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检察院当即走访了福强公司,公司法人聂凯朝对于虚报残疾人身份、弄虚作假的事并不否认,他解释道,“争取来的国家退税款都被作为工资发放下去了,每人的收入至少提升5%。”
既然是为职工好,为什么在没有告知吴城等人的情况下,就为其申请办理了残疾证?为什么正常人申报残疾证还能顺顺利利办下来?检察官针锋相对,问得聂凯朝哑口无言。
聂凯朝只得承认,给健康人办理残疾证就是为了骗取国家退税补贴。
那么,究竟是谁给聂凯朝办理假残疾证大开绿灯?
丹阳残联服务所主任石小晶浮出水面,她负责主管残疾证的办理和发放。
“2009年9月,我在为福强公司的7名员工办理残疾证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办事,仅依据书面资料,就直接填写了评定意见,使得其中6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得以办理了残疾人证。”石小晶面对检察官,讲述得不慌不忙,似乎早有准备。甚至,都计算好了由此给国家造成了71.75万元的税收损失。
能积极认识自身错误当然是好事,可检察官总觉得石小晶的好态度不寻常。
“残联服务所主任就有权限作出这样的审批?”“这些审批手续是你一个人办的吗?检察官单刀直入。
石小晶的神色慌乱起来。思考良久,她交代出了幕后的主使人——丹阳市残联理事长高永兴。
检察官转而再次询问聂凯朝,他终于承认和高永兴之间的交集。
“高永兴为何这么轻易就答应为你办这事?”
“从2007年到2011年,我先后以各种名义给了高永兴数万元,有时候是直接给现金,有时候是为其报销烟酒发票。”聂凯朝坦言。
一条大鱼
丹阳残联服务所主任石小晶浮出水面,她负责主管残疾证的办理和发放。
“2009年9月,我在为福强公司的7名员工办理残疾证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办事,仅依据书面资料,就直接填写了评定意见,使得其中6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得以办理了残疾人证。”石小晶面对检察官,讲述得不慌不忙,似乎早有准备。甚至,都计算好了由此给国家造成了71.75万元的税收损失。
能积极认识自身错误当然是好事,可检察官总觉得石小晶的好态度不寻常。
“残联服务所主任就有权限作出这样的审批?”“这些审批手续是你一个人办的吗?检察官单刀直入。
石小晶的神色慌乱起来。思考良久,她交代出了幕后的主使人——丹阳市残联理事长高永兴。
检察官转而再次询问聂凯朝,他终于承认和高永兴之间的交集。
“高永兴为何这么轻易就答应为你办这事?”
“从2007年到2011年,我先后以各种名义给了高永兴数万元,有时候是直接给现金,有时候是为其报销烟酒发票。”聂凯朝坦言。
2013年9月17日上午,高永兴被“请”进了检察院。
一个赌徒
已经做了10年残联的理事长,高永兴并不怯场,表面看起来平静自信。
随着出示的证据越来越多,高永兴开口了,这几年,每年春节前,福利企业某塑胶公司总经理都会给我送钱送卡,累计价值2万元;福利企业某电器公司总经理送给我的钱物有2.9万元;福利企业某针织厂总经理为我报销发票2万元……”
高永兴的胃口很大,不但收受个人的好处,还染指下拨给乡镇残联的扶持资金。
“每年在下拨的扶持资金到位后,我就会到乡镇跑一趟,以市残联需要经费开支为由,让这些乡镇给予支持,帮我报销些单据。从2009年至2012年,我从这些乡镇报销的单据总共有12万多元。”
“2007年初,我设了个‘小金库’,派石小晶管理,存放市残联接受福利企业的赞助款等资金,金额有190余万元。自2007年至2013年5月间,我陆续从中支取人民币15.4万元供个人使用。”
检察官在清查高永兴家庭财产时,发现其虽有3套住房,但有两套至今还没还清银行贷款,觉得很奇怪,他受贿、贪污的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呢?
此时,高永兴掩面痛哭:“都是赌博害了我。”
原来,高永兴酷爱赌博,输多赢少。每次输钱后,他也会发誓再也不赌,可只要牌友一召唤,他的手又痒痒的,控制不住扳本的想法。手头没钱不要紧,就让石小晶从小金库里拿,拿着、拿着就顺手了,小金库成了他私有财产。甚至,有时家人上街购物的发票也拿来报销。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高永兴收受贿赂24.76万元,贪污15.4万元。
一桩窝案
侦查还在深入。
残联的性质是民间组织,归口于民政局管理。残联的主要职能是办理残疾证和残疾人登记、备案,而对残疾人的医疗救助、救急以及抚恤政策等保障等职能则隶属于民政局,二者有一定的职能交叉。
民政局生产科科长丁秋雁由此进入检察官视野。
民政局生产科对福利企业进行年检和监管,即使残疾职工人数达标,要是没有生产科的配合,退税行为仍然难以实现。
检察官的大胆推理再次得到了印证。
多家福利企业为了求得丁秋雁在监管时高抬贵手,私下里曾向其多次行贿。
检察机关查明,丁秋雁总共接受16家单位所送财务21.8万元。
近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高永兴有期徒刑13年,以受贿罪判处丁秋雁有期徒刑6年。认定石小晶犯滥用职权罪,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对福强纸箱制品公司在残疾人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丹阳市民政局、国税局、残联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发现该企业不符合残疾标而申报领取残疾证的工作人员有9人。
目前,这9人的残疾证已被全部吊销。福强纸箱制品公司已补缴税款70余万元。
当地的100多家福利企业中,是否还存在类似现象?调查仍在进行。
法条释义
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高永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部分公司在残疾人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4万余元,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设“小金库”,存放市残联接受福利企业的赞助款等资金并支取供个人使用,共计15万余元,构成贪污罪。(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原载于《清风苑》杂志2015年第8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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