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住户能免交电梯费吗?

  近日,我市多家拥有高层电梯房的住宅小区因少数一楼住户拒交电梯费引发了物业费纠纷。据了解,物业公司和业主、业主委员会之间因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等原因,常导致物业纠纷。
  我市在全面落实“一村一社区一顾问”活动中,近日组织开展了“法润丹阳2015春风行动”便民服务,针对上述情况,邀请“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团”成员为街道辖区物管人员和业主代表就《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业主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企业权利义务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筹建等内容结合实际生活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辅导和讲解,并发放了“法律服务指南”。
  社区法律顾问、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靳云律师认为,一楼住户是否要交电梯费问题,应该依据当时的购房合同做判断。丹阳各高层住宅小区的做法也各不相同,如有些小区一楼住户是不用交电梯费的,二楼住户交的较少,三楼以上住户缴费会适当增加。而有的小区有负一楼,一楼住户到负一楼也需要使用电梯,就会被要求适当交一点。总之,要不要交费都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合同依法酌情来处理。靳律师还对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和业主提出的法律疑问都予以了详细的解答,并告知业主代表,缴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的义务,不缴物业费会影响物业公司对小区服务的质量,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他建议物业公司和业主、业主委员会之间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管理好小区,共同营造和谐优美的社区环境。
  (跃军 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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