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异地可换领身份证

  本报讯 “现在换领身份证,再也不用回老家了,既省时又省钱,这真是个惠民措施啊!”谈到能异地换领身份证一事,来自四川的打工仔兴高采烈地说。
  原来,从7月1日起,我省实行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和有效期满换领省内异地办理。那么,哪些市民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如何收费?1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有关负责人就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该负责人介绍,省内异地补办身份证的适用对象,是指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人员。具体为,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跨市或跨县(市)、区居住、工作、就学,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的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但是,其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以及申请人相貌变化较大需要户籍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仍需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此外,短期出行人员,比如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拟在异地居住不满30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也应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需要住宿和乘坐火车、飞机的,可向相关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证明。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单位领取,并当场核验指纹,原则上不得代领。
  该负责人称,省内异地”是指申请人常住户口在所在区县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即省内跨区县、跨省辖市办理。“本人有效证件”,是指包括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异地申请换领的,凭原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异地申请补领的,凭申请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申请办理。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申请、采集信息、收取工本费、发放证件、处理质量回馈等步骤;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核签发。
  记者了解到,这一新政不但方便了在我市工作生活的外地人,对我市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学习的市民来说,同样也是便民举措,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可在全省任一身份证受理点补领换领身份证,前提是必须在当地居住30日以上。
  据了解,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保持原工本费不变,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不过,受条件所限,暂不开展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王国禹 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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