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下调非民用天然气价格

  本报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印发通知,决定下调非民用天然气价格。这是丹阳市接通管道天然气以来首次降低气价,也是较周边地区相比降价最多的地区。
  据了解,调整后的非民用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为3.77元/立方米,下调了0.16元/立方米,根据去年的用气量测算,此次非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全年可减轻工商服务业用气负担约1644万元。调整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自7月1日抄见表量起执行。物价部门要求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或变相提高用气价格,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
  (吕国霞 吴延 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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