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小幅上涨,同比上涨1.40%,涨幅比3月份上升了0.20个百分点。从月环比情况来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3月份下降0.05%。
据我市物价部门统计显示,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99%。其中,水产品价格上涨0.59%、粮食价格上涨5.48%、肉禽类价格上涨5.99%(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0.09%)、蔬菜价格上涨8.28%、鸡蛋价格下降14.69%。烟草类价格与去年同期价格持平。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82%。家庭设备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9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0.64%。其中,黄金价格下降12.80%。交通和通讯类价格同比下降1.14%。其中,车用燃料价格下降18.19%(其中89号国Ⅴ汽油价格下降15.88%、0号柴油价格下降22.7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77%。其中,旅行社收费上涨6.67%。居住类价格同比下降0.32%。其中,私人房租价格上涨6.67%、95砖价格下降6.25%、水泥价格下降15.00%、液化气价格下降18.12%。
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小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仍是受占权重较大的食品类价格上涨的影响。本月食品类3.99%的同比涨幅,单这一项涨幅就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1.17个百分点,占上涨部分的83.57%。其中粮食、蔬菜、猪肉价格涨幅较大,同比涨幅分别为5.48%、8.28%、10.09%,分别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18、0.28、0.52个百分点。
物价部门预计,5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将以稳为主。主要原因:受季节影响,天气逐渐转热,猪肉的需求量虽有所下降,但同时鸡蛋的上市量减少,再加上突如其来的冰雹,在不同程度上对后期蔬菜的上市量将有一定的影响。
(沈松春 汤丽 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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