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治为基,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

核心提示: 按照农业农村系列座谈会的安排,昨日上午,我市召开乡村治理专题座谈会,研讨新的一年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构建乡村善治格局的思路和举措。市领导黄春年、赵志强、石捷、杭春云、刘宏程、束克之出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 丽萍)按照农业农村系列座谈会的安排,昨日上午,我市召开乡村治理专题座谈会,研讨新的一年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构建乡村善治格局的思路和举措。市领导黄春年、赵志强、石捷、杭春云、刘宏程、束克之出席会议。

近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稳定”和“发展”两大主题,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农村社会总体保持了和谐稳定,这为农业农村发展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但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营体系以及农民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乡村治理工作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

围绕“如何强化党建引领,牵头抓总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如何深化‘三治理一挂牌’成果,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如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提升乡风文明?如何构建社会大救助政策体系,确保乡村困难群体帮扶到位”等话题,相关部门和镇(区)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办好农村事,核心在党,关键靠人。”“我们要完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照单运行。”“我们要在前期陵口镇洪家自然村为试点的基础上,推广村民议事小组,逐渐摸索有效的村民自治方法”……在会上,大家就推进乡村治理谈看法、提建议,既有对当下问题短板的思考和分析,也有下一步改进和提升的思路和举措。

黄春年指出,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党在农村基层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下,如何在县、镇、村三级层面构建一个新的治理体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

“郡县治,则天下安。在我国治理体系中,乡村治理是县域治理的主要内容,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黄春年说,对于一座县城来说,稳定比发展更重要。一旦失去稳定,这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就失去了可行性。为此,全市上下对于乡村治理工作应该给予更高的认识和重视。

“我们一定要相信乡村自治的能力,要少一点管理思维,多一点社会力量。”黄春年强调,乡村治理中的“治理”不是“管理”,管理是大权独揽,治理是共治、共建、共享,是从一元主体到多元主体的制度改变。可以说,社会参与是乡村治理的关键要素,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乡村善治要以自治为基,就是要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通过自治激发活力。如今,我市一些村组已经积极探索建立了村民议事小组,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发挥了较好作用。比如,陵口镇漕塘村洪家自然村的村民议事小组就形成了很好的经验做法。”黄春年在会上点赞道。

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诸多部门、行业、条线,必须改变过去党委政府大包大揽,各条线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黄春年指出,治理融合是乡村治理的唯一出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尤其是各镇(区)、部门要少一点“条线意识”,进一步推进基层的简政放权,为基层减负,激活网格化治理“细胞”,全力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格局,走出一条融合化乡村振兴之路。

乡村治理,事在人为,选好带头人、建好基层组织是乡村治理的总开关。黄春年强调,大家进一步转作风、强作为、抓落实,一方面要减负松绑提高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他们真正回到“致富带头人”的位置上来,真正在田野上实现乡村振兴;另一方面,必须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日常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用制度手段管住村干部的权力,形成丹阳特色的“能人治村”模式,让善治举措切实落地惠民。

市委副书记赵志强主持会议。他要求大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在方式上更加创新,在合力上更加强化,通过加快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乡村治理新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新成效。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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