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奖励引争议,正向激励还是畸形发展?

核心提示: 前段时间,扬州一家教老师将雇主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根据之前的口头协议,孩子的成绩已经达标,而家长承诺的5万元奖励却没有到位,最终经过法院调解,雇主当庭一次性给付该家教老师2.5万元。

本报记者 高静

前段时间,扬州一家教老师将雇主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根据之前的口头协议,孩子的成绩已经达标,而家长承诺的5万元奖励却没有到位,最终经过法院调解,雇主当庭一次性给付该家教老师2.5万元。新闻一出,引起热议。

如今,为了孩子的学习,不少家长“一掷千金”,参加辅导培训班,请家教老师。而学生的成绩似乎成了检验辅导老师的唯一标准,为提高孩子成绩愿意额外支付报酬的家长不在少数。市民何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女儿正在上高二,从孩子上初三开始,他便请了同事的孩子做家教老师,“同事家的孩子在上研究生,一直以来成绩都比较好,所以寒暑假的时候,我会邀请她来家里做我女儿的家教老师,平时女儿有问题也会电话咨询她。”何先生表示,除了之前约定好的家教报酬,一般过年期间以及孩子成绩有所提高的时候,他会主动发红包给同事的孩子,表示感谢,“这种额外的奖励,一方面是对家教老师劳动成果的认可,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家教老师可以更加尽心尽力一些。”

市民黄女士对此则有不同的看法,“课程辅导的费用已经给了家教老师,为什么还要额外再付钱?”在她看来,家教奖励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一些家教老师会比较看重这些奖励,甚至会产生畸形认知,有奖励就好好干活,没有奖励便将就辅导,这对于家长和孩子都是不公平的。相应的,如果孩子成绩不升反降,那是不是可以扣家教费用?”

已经工作的董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在大学期间做过家教老师,负责辅导一名高中生的数理化科目,报酬150元/小时,“当时已经和辅导的学生以及他的家人处成了朋友,中午他们经常会留我吃饭。”董女士记得,在结束家教工作的时候,学生家长额外给了她200元,“虽然钱不多,却让我很感动,觉得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了别人的认可。”

从事小学生学习辅导工作的李女士表示,家教实质上就是一种工作,所谓的奖励实则与工作中的月度奖、年终奖类似,用以鼓励家教老师对学生的努力付出,这全凭家长的意愿,并非强制。对于有人质疑会引起家教行业畸形发展的观点,她提出,家长有选择家教老师的自由,如果家教老师教学方式有问题或者教学态度不佳,学生成绩一直提不上去,家长完全可以重新选择更合适的家教老师,“和企业一样,有选择员工的自由。”所以,她认为,在市场化竞争下,家教奖励措施确实可以起到正向激励的作用。

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家长会提前和家教老师“约法三章”,比如成绩提高到一定的标准,可以有额外的奖励。但是扬州家教老师将雇主告上法庭的事件也给各位家长提了个醒,切勿为了提高孩子成绩而盲目夸下海口,而家教老师也应尽量和雇主达成纸质协议,保留一定的证据。

不过,需要关注的是,在孩子的学习上,家教老师仅仅只是外部助力,学生的主动性以及家长的参与度不可忽视。作为家长,更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帮助其探索更合适的学习方式,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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