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不允许顾客“叫外卖”,合理吗?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徐先生与朋友在华南路一家小酒馆内消费。消费过程中,徐先生点了一份外卖。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份外卖在送到店里后竟然被店员“扣留”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本报讯(记者 马骏)“如果我没在那家店里消费,那这么做可能有问题,但我既然已经在店里消费了,叫份外卖怎么就不行呢?”近日,市民徐先生与朋友在华南路一家小酒馆内消费。消费过程中,徐先生点了一份外卖。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份外卖在送到店里后竟然被店员“扣留”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徐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和几位朋友来到这家小酒馆内消费。点了几杯酒以及一盘花生米后,徐先生又在手机上点了一份外卖。徐先生表示,当时,他点了几十元的烧烤,量并不多。徐先生称,他不过是想加点下酒菜而已。

没过多久,徐先生接到了外卖小哥的电话,告诉他外卖已经送到了。然而,当徐先生来到店门口时,却并没有看到外卖小哥的身影,店里的吧台上也没有看到任何外卖。当徐先生向吧台的店员询问后,店员方才从吧台里将徐先生的外卖拿了出来,并告知徐先生,该店不允许顾客在店内食用外卖。徐先生表示,他此前曾经去过多家小酒馆,从没听过说这样的规定。店员则表示,该店门口有注明着相关内容的提示牌。徐先生走到店外,确实看到了一块“店内禁食外卖”的小牌子。

徐先生表示,进店时,他并没有注意到这块牌子,希望店员能够让他们正常食用。“一开始,店员让我们从二楼下来,到一楼靠近店门口的位置吃。接着,又让我们把酒杯放到另一张桌子上。这还没完,最后,店员不耐烦地催我们快点吃完。”徐先生表示,经过这一番折腾,几位朋友完全没有了兴致。最终,徐先生和朋友将酒打包后离开了这家酒馆。

记者了解到,如今,“点外卖”成为了一项几乎随时随地都能“呼叫”的服务。在KTV里点份烧烤;在电影院的等候区里点杯奶茶;在洗浴中心的包间内点份便餐……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

一些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点外卖”让人们的生活更加自由便利。“比如说,孩子在金鹰商场的三楼玩耍,陪着孩子的你突然想要喝杯奶茶。即便奶茶店就在商场一楼外面,但你仍然会觉得不方便。这时候,在手机上点外卖则要显得方便得多。”一位市民说。

那么,对商家尤其是餐饮店来说,他们是如何看待顾客在消费过程中点外卖这一情况的呢?“按理来说,只要顾客进店消费了,那他们就是店里的客人,点不点外卖是他们的自由,我们不会干预。”经营一家小餐馆的店主李先生说,“在这件事上,商家与顾客之间存在一定的默契。顾客‘低调’些,商家是不会多说什么的。但是如果某位顾客因为点外卖而影响到其他顾客,那我们就会和那位顾客进行沟通并劝说了。”

另一位餐饮店店主则表示,在这件事上,商家的“敏感神经”在于顾客所点的外卖具体是什么。“比如你去一家烧烤店消费,点了油炸食品的外卖,那商家很可能就不高兴了。因为这也可能会让店内其他顾客产生兴趣,转而减少在该店的消费,影响到该店的生意。”这位店主说,“但如果是在一家火锅店内点了一杯奶茶,那对火锅店而言,完全是不需要计较的事情。”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眭花琴律师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因此,酒馆禁止顾客在店内食用外卖不合理,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如果店家在店内张贴禁止自带酒水、食物的告示,则属于其利用优势地位而设立的霸王条款,违反了《合同法》中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这种额外强加给一方义务的做法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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