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核心提示: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已启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旦平 通讯员 吉建新 耿桦 徐晶)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已启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工作主要针对曾在我市参加过失业保险(登记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其军龄视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且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含1年),从事灵活就业并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补贴起始时间自申请当月计算。同时,补贴标准为按照当年公布的我市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补贴标准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336.8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85.24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社会保障卡,前往户籍所在村(社区)人社服务站或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进行申请登记。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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