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冒充警察上街买菜,“老顽童”也得受罚

核心提示: 为了买菜的时候在路上畅行无阻,杭州有位大爷有点“刚”,网购了一整套警用装备:人民警察制式长短袖、二级警督警衔、头盔、反光背心……但是他身穿交警制服骑电动车上路,遇见上城区交警大队的执勤交警的火眼金睛,一下子就被逮了个正着。

本报特约评论员 符向军

为了买菜的时候在路上畅行无阻,杭州有位大爷有点“刚”,网购了一整套警用装备:人民警察制式长短袖、二级警督警衔、头盔、反光背心……但是他身穿交警制服骑电动车上路,遇见上城区交警大队的执勤交警的火眼金睛,一下子就被逮了个正着。

这位老大爷虽已76岁古稀高龄,思想却挺“潮”,不但会网购,“脑回路”还挺“清奇”,特地购买网上假冒的整套警用装备,目的居然是为了上街买菜方便——借用一身警服的光辉,在路上畅行无阻。如此离奇搞笑的“犯意”,真有点“老顽童”的味道,叫人哭笑不得。

殊不知,人民警察代表国家执法,与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是庄严神圣的,其形象不容亵渎轻慢;警用装备也为人民警察专用,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非法生产、买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或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都属于违法犯罪,根据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刑法等规定,将面临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等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生活中,有一些爱显摆、好奇心重的年轻人,从网上购买假冒的警服、警衔等警用装备,冒充警察招摇过市,觉得很拉风,很撑场面。实际是爱慕虚荣,不懂法的幼稚表现。如果没有明显恶意,只是招摇没有撞骗,没有造成危害社会严重后果,将面临一般治安管理处罚。还有一些人,假冒警察除了招摇,更是冒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行骗,如骗取钱财、荣誉、待遇、他人感情等,侵害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种情况除了面临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招摇撞骗等刑事犯罪,并从重处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年纪再大,触犯法律也得承担责任。大爷虽然已年逾古稀,作为“老顽童”也没有什么犯罪恶意,且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后果,但其行为仍然触犯了法律,警方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只是鉴于其已年满70周岁,不宜对其采取人身强制措施,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1条的规定,没有实际执行拘留措施。当然,批评教育是少不了的。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同时,也体现了法治的人性化。从此案中,老人也足以吸取教训,相信会引以为戒。同时这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公开课,警示世人,要学法、知法、守法,行事处世切莫踩踏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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