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女为尽孝闪婚因夫妻性格不合提起离婚诉讼

核心提示: 一晃眼又是几年过去了,杨某由原来刚出校门稚嫩的女大学生俨然变成了呼风唤雨的职场女强人。

本报记者 小许 通讯员 英尚

【案例】

杨某从小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也没什么文化,但是却从小非常注重对她的教育,加上她从小天资聪颖,读书也非常用功,高考以优异成绩进入北京大学学习,为父母扬眉吐气了一把。进入大学学习后,杨某不想把过多的精力花在谈情说爱上,只想好好学习,以后找份好的工作。但父母由于都是农村的,思想比较传统,认为女孩子再优秀以后也是要靠丈夫的,于是总是劝她有好的男生要好好把握。性格倔强的杨某根本就听不进去,依然我行我素,按自己的方式生活。一晃眼,大学四年很快过去,杨某凭着自己的聪明才干也在南京找到了体面的工作。

一晃眼又是几年过去了,杨某由原来刚出校门稚嫩的女大学生俨然变成了呼风唤雨的职场女强人。两年前,杨某的父亲被查出胃癌晚期,父亲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就对女儿说希望自己在最后的日子里能看到她结婚成家,这是自己最后的心愿。杨某是个孝顺的女儿,决定在父亲临终前让他看见自己披上嫁衣,完成他老人家的心愿。正巧这时村里的一位熟人把张某介绍给她,杨某与张某见了面,感觉他为人老实忠厚,于是在交往了一个月后,两人就举办了婚礼。父亲看到女孩出嫁后总算是安心了,在女儿结婚后一个月,安然地离开了人世。

而杨某和张某结婚后不久,杨某就发现两人在性格和生活习惯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于是经常发生矛盾和口角。杨某很后悔这么快就结婚了,但想忍耐一下。于是两人就在不和与争吵中又一起生活了一年半。如今,杨某累了,反正两人也没有孩子,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于是她向丈夫提出了协议离婚,但是张某不同意。他认为自己为了和杨某结婚付出了很多,不但在结婚前向亲戚朋友借了钱结婚,而且结婚后家里的家具、家用电器、生活用品,还有买给杨某的金银首饰都是自己出的钱,现在说离就离很难接受。杨某提出离婚后家里的家电、生活用品、金银首饰和其他家居用品全部退还给张某,自己都不要。但是张某仍感觉心里不平衡,因为当时结婚花了二十几万,现在结婚刚一年半就要离婚,于是他想向杨某索取赔偿费,但是杨某不肯。既然协议离婚不成,杨某就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离婚。她找到了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相关事宜。

【律师建议】

第一,由于杨某在婚姻中没有过错,即没有重婚、外遇、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她没有对张某进行赔偿的义务,所以张某认为自己借债结婚,一年半杨某就要与他离婚,要求向杨某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张某是在婚前借的这笔债务,所以属于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其要求杨某负担一半的要求是于法无据的。

第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民事诉讼如果是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如果张某人在外地,找不到人,那法院就要公告送达了,时间为六十日。

第四,法律上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六个月。如果张某一直在外地,找不到人,法院将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间为六十日。六十日后,法院视为送达,法院到时也会开庭审理的。第一次开庭判决不准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如果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离。

如今,杨某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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