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北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

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确保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都能及时掌握了解《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2日下午,丹北司法所在后巷成教中心组织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活动。

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王慧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确保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都能及时掌握了解《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2日下午,丹北司法所在后巷成教中心组织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活动。

活动中,政法干警刘晓坤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法》赋予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该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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