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未就诊却被扣款?

核心提示: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连日来,有多名“上门讨说法”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向该局反映:他们本人并未就诊,但社保卡个人账户却被扣款了?

社保卡未就诊却被扣款?

其实是个人账户代扣代缴了部分保费——自费补充保险金和大病统筹金

本报讯(记者 丽萍 通讯员 史玉华)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连日来,有多名“上门讨说法”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向该局反映:他们本人并未就诊,但社保卡个人账户却被扣款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对此,医保局解释道:“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代扣代缴了自费补充保险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代扣代缴了大病统筹金个人承担部分及自费补充保险金。”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职工医保除基本医保外,还包含自费补充保险和大病统筹保险,此两个险种自建立以来部分保费均是从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按照《丹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人员都应当参加自费补充医疗,用于补偿参保人使用超出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0.3%缴纳,退休人员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0.3%缴纳,统一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全额代扣。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参加大病统筹保险,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大病统筹金按上年度社平工资0.5%征缴,用人单位承担25%,个人承担75%。在职人员个人承担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工资中按月代扣(灵活就业人员大病金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并征缴);退休人员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性代扣。

2020年,在职人员从个人账户扣减了自费补充保险金,具体金额因各人缴费基数不同而有所差异;退休人员扣减了自费补充保险金和大病统筹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因基数一致,分别扣减了202.08元和252元,合计454.08元。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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