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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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孙桂林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杨文军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决定任命:

方 明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决定免去:

王为华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 俊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魏国荣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四、免去:

解晓东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培新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冷红华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韦迎凯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殷海峰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束剑辉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 敏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宋萍萍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聂翔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 洋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秋燕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谢安林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钟发荣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殷根林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生火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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