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又一利好退役军人政策出台

核心提示: 近日,我市对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保龄作出补充规定,军队退役人员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累计连续缴费未达到20年的,军龄可作为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本报讯(记者 丽萍 通讯员 史玉华)近日,我市对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保龄作出补充规定,军队退役人员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累计连续缴费未达到20年的,军龄可作为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这一规定的出台,能很好地减轻退役军人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军队退役人员的关爱优待。

据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由原城镇居民医保转变而来,延续着原城镇居民医保独特的缴费年限相关规定,具体为“原城镇居民医保实际缴费年限视同为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男达到60周岁、女达到55周岁,并且城乡居民补充保险连续缴费满20年时,可免费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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