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核心提示: 2019年12月9日,丹阳市纪委监委对我市教育系统发生的一起党员干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的问题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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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新闻网报道  丹阳纪委监委消息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2月9日,丹阳市纪委监委对我市教育系统发生的一起党员干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的问题进行通报。

2016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全国社区教育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暨社区教育骨干研修班”。市教育局按上级通知要求选派丹阳经济开发区社区教育中心主任陈伟中、司徒镇社区教育中心主任王正祥、导墅镇社区教育中心主任陆庆国、陵口镇社区教育中心主任薛卫平、珥陵镇成教中心主任蒋建跃、吕城镇社区教育中心原主任葛锁堂等6人参训。6人商议后擅自决定于10月26日提前2天抵达成都,并于27日、28日集体游览了都江堰、峨眉山等景点。29日和30日6人正常参加培训课程后,又擅自决定30日晚上集体赶赴重庆,并于31日集体游览了白公馆、解放碑等5个景点,11月1日才返回丹阳。2019年6月至7月期间,上述6人先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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