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猖狂!“百吨王”再现丹阳,超载竟达245%

核心提示: 21日,继市交警大队后巷中队查获一辆超载“百吨王”货车后,又一辆总质量达107吨的“百吨王”货车被交警和交运部门联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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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大货车超载不仅会对路面和桥梁造成损伤,而且还容易爆胎或翻车,危害自己也危害公共安全。21日,继市交警大队后巷中队查获一辆超载“百吨王”货车后,又一辆总质量达107吨的“百吨王”货车被交警和交运部门联合查处。

据悉,自10月12日开始,我市启动了联合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百日行动。整治期间,交运、交警部门联合行动,落实24小时驻站值守,通过固定和流动执法,严格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21日晚7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312国道路面检查时,看到一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由远及近向检查点驶来。凭着多年的经验,以及听该车发出的声音,执法人员估计该货车很可能存在超载问题。于是,执法人员指令驾驶员把货车开进检测站,然后通过地磅检测。

经检测,执法人员发现,这辆大货车的总质量竟然达到了107吨,而其最大允许质量仅为31吨,超载高达245%。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以及扣留车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违法超限超载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不仅严重破坏公路和桥梁设施,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还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同时,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希望广大货车司机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忽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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