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莫伸!在KTV顺走同事手机 女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核心提示: 近日,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高某因在KTV顺走同事手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辛婷)近日,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高某因在KTV顺走同事手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8日晚上,某公司女员工聚餐,聚餐之后,高某和其他6名女同事又一起去某KTV唱歌。这期间,高某趁同事唐某不注意,将其放在包厢沙发上的一台苹果手机偷走,关机并放入自己口袋里,之后,她找借口便先行离开。唐某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以后,当即报了警。几天后,高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物价鉴定中心鉴定,唐某的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46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案发后,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并积极退赔,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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