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姑娘向前男友索要15万元借款

核心提示: 眼下,微信红包转账成为热恋中情侣们表达爱意的一种新潮方式。不过一旦分手,想再把这些钱要回来,可没那么容易。近日,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原告除去0.52元、5.2元、52元、520元后,共计借款119422.2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0.52元、5.2元、52元、520元……

分手后姑娘向前男友索要15万元借款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邵佳婷)眼下,微信红包转账成为热恋中情侣们表达爱意的一种新潮方式。不过一旦分手,想再把这些钱要回来,可没那么容易。近日,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原告除去0.52元、5.2元、52元、520元后,共计借款119422.2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原告蔡某和被告胡某都是九零后,2017年7月相识,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一年后分手。“从刚开始在一起,我就给他打钱,多的上万,少的几元钱也有。”据蔡某陈述,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不错,而胡某自2017年11月开始就没有工作。

“所有转账均为借款,用于他自己偿还信用卡、支付宝花呗以及向他人的借款。”庭审中,原告蔡某表示,这些钱分文未用于二人共同消费,平常一起吃饭的开支都是她自己支付的。

经查,从2017年7月30日到2018年7月20日,原告蔡某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向胡某转账共计15万元。其中2018年2月14日,蔡某分四次微信转账给胡某0.52元、5.2元、52元、520元。关于上述金额的转账,蔡某表示,“这是胡某在情人节当天,以一种浪漫的方式向我借款。”被告胡某对此辩称,这些都是赠与不是借款。

蔡某向法庭出示了二人的聊天记录,其中均是催讨借款的内容:“希望你之后能准时还钱,毕竟我不是银行,不是高利贷,更不是你女友,没必要等你那么久,见谅。”被告回复“嗯”。蔡某表示,胡某前前后后一共归还了3万元,对于剩余借款催讨未果,这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转账的款项是否是借款。本案中,原告提供了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以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微信聊天记录中,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被告在微信中未提出异议,且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原告向其转账的款项,是用于二人共同消费,或者为原告购买物品,或者代原告向原告的债权人还款,所以法院认为,原告向被告的转账款项应认定为借款。但是,其中金额为0.52元、5.2元、52元、520元的转账,因数字谐音特征明显,与情侣之间示爱语言高度一致,且转账发生的时间为2018年2月14日,此时,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且转账金额以十倍为单位递增,与民间借贷中正常的交易习惯也严重不符,原告未进一步举证证明就该四笔款项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于是,该四笔款项应认定为恋爱期间女方对男方的无偿赠与,不属于借款。综上,法院认定借款本金为150000元(150000元-0.52元-5.2元-52元-520元)。因原告自认被告归还了30000元本金,所以还应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19422.2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主审法官提醒,恋爱期间,情侣双方经济来往比较频繁且较为随意,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其实是很难认定的,因此,情侣双方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的处置,都要注意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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