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给自己做饭洗衣丈夫一气之下提出离婚

核心提示: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十分奇葩的离婚案件。夫妻二人结婚18年,只因吵架后老婆不给老公做饭洗衣,老公就跑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本报讯 (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敏义)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十分奇葩的离婚案件。夫妻二人结婚18年,只因吵架后老婆不给老公做饭洗衣,老公就跑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原来,王某与张某是一对再婚夫妇,两人都有过一段不算幸福的曾经,2001年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子。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了一家小公司,经过几年打拼,房子和车子也都有了,小日子也算过得其乐融融。

但是,张某与前夫还生有一个儿子,离婚时还小,虽然她一直付抚养费,但总觉得亏欠这个儿子,如今儿子找了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她准备出20万给儿子买房子用,但王某不同意,认为她平时就经常贴补跟前夫生的小孩,现在还要出这么一大笔钱,他坚决不同意。夫妻俩因此吵了几天,张某认为丈夫不理解自己做母亲的心,越想越生气,干脆与他冷战,每天只做自己和儿子的饭菜,衣服也不帮丈夫洗。一开始王某也不在意,刚好有理由在外面吃饭,还很开心。可一个星期后,他发现自己脏衣服已经堆成一堆了,衣柜里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了,这下他火了,与张某大吵一架后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坚持不愿意离婚,认为双方感情根本没有破裂,只是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王某完全是大题小做,并且表示贴补给与前夫所生儿子的房款可以商量。主审法官多次调解希望两人可以和好如初,但王某却坚持离婚,最终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最终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主审法官表示,夫妻双方应该珍惜现有的婚姻家庭,家庭生活中遇到矛盾在所难免,遇到矛盾应该互相谅解主动沟通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不要“冲动”之下提出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法院发现双方感情确实未破裂,只是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执的,一般情况下均不准离婚。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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