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高速服务区的盗窃团伙栽了

核心提示: 25日,记者了解到,一个流窜于沪蓉高速公路丹阳窦庄服务区、丹徒仙人山服务区等多个服务区的盗窃团伙落网了。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李志来)在服务区停车上厕所,尽管司机锁牢了车门、车窗,但驾驶室还是被翻了个底朝天,现金、手机、加油卡等均被一扫而空。25日,记者了解到,一个流窜于沪蓉高速公路丹阳窦庄服务区、丹徒仙人山服务区等多个服务区的盗窃团伙落网了。

“当时,我就到窦庄服务区卫生间去了一趟,回来后却发现轿车车窗玻璃被撬,车里的手提包被偷走,包里除了有1000多元现金外,还有手机等重要物品……”2018年10月,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及镇江丹阳市公安局、丹徒区公安分局分别接到群众报案,都称车内物品在G42沪蓉高速公路窦庄、仙人山等服务区被盗。警方介入后,发现这些服务区均出现车辆车窗玻璃被撬案情,并损失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

因为案件频发,一度让行驶在此路段的车辆驾驶员人心惶惶。据此,各地警方均展开全力侦查。2018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任某某、田某某相继归案。

在法庭审理中,丹徒检察院的公诉检察官当场出示螺丝刀、手套等作案工具。在确凿证据面前,猖獗一时的高速服务区撬窗盗窃车内物品犯罪团伙王某某、任某某、田某某等人垂下头,均表示“很后悔,希望法庭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公安机关查明,2018年10月至12月间,王某某、任某某、田某某在G42沪蓉高速公路镇江市丹徒区仙人山服务区、丹阳市窦庄服务区、常州市天宁区芳茂山服务区、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服务区内,采用撬车辆玻璃的手段盗窃作案9起。期间,他们共窃得现金、手机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6244元。

此后,丹徒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某、任某某、田某某提起公诉。

近日,镇江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盗窃罪判处任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盗窃罪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王某某、任某某、田某某3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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