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业务微信成首先渠道

核心提示: 我市自4月份启用住房公积金微信客户端以来,通过微信办理的业务量不断攀升,目前已经成为公积金互联网业务的主渠道,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陈方)我市自4月份启用住房公积金微信客户端以来,通过微信办理的业务量不断攀升,目前已经成为公积金互联网业务的主渠道,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很多市民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来满足自己家庭购买住宅房、租赁房屋、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等实际需求,公积金提取的数量和金额逐年上升。

为了帮助市民节省办理提取业务的时间和精力,我市公积金中心从今年2月份开始启用个人网厅,使得公积金提取手续可以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受到了很多市民的欢迎。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份,我市又开启了公积金微信客户端,进一步方便了市民办理相关手续,因而更多市民使用手机微信来提取公积金资金了。

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到4月份期间,我市通过公积金线上线下方式办理公积金提取共计3697笔。其中,线下办理2997笔,线上办理699笔。而在线上办理的699笔中,仅4月份一个月通过微信渠道办理的就有400笔,占据了主要份额,也可见市民们的使用频率之高。

而值得关注的是,自2月份以来总计1077笔的线上公积金提取申请中,有378笔提取申请没有获得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究其原因,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通过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市民名下已有住房,不能再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市民未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上传资料的附件,或者印章不全;市民提取申请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规定内容。

为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在准备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资金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下哪些情况准予提取公积金。市民若要通过微信渠道办理业务,可以关注“丹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按照签约、绑定、业务办理的流程进行操作。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名下已有住房的,都不符合租房提取的条件。如果其重复提交,会影响公积金正常运行秩序和公积金资金的正常使用。今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针对这种恶意提取行为实施严厉的警示联动机制,有效保护公积金资金安全。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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