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北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核心提示: 5月7日,我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通报了前阶段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当前扫黑除恶面临的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市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周东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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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丹北宣)5月7日,我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通报了前阶段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当前扫黑除恶面临的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市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周东明参加会议。

据悉,我镇利用政府及成员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在广场、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医院、集贸市场和服务大厅、营业大厅等公共场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滚动电子屏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各中小学校校园内设置专题宣传栏,积极组织开展与扫黑除恶有关的主题班会活动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居)结合实际设置横幅、宣传专栏和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发放宣传手册两万余份。

同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法治丹北、构建幸福和谐社会”入户走访活动,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民警、村(居)干部、平安志愿者等队伍作用,通过走村入户、发放平安法治宣传年画、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确保村村有宣传、户户知内容。

此外,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平安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在群楼文化广场、村(居)等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方举办平安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

会议要求,各村居部门要针对扫黑除恶的薄弱环节拿出新举措,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同仇敌忾的社会氛围,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保护措施,彻底打消人民群众的畏惧恐慌心理,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

链接: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小知识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五、“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七、“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八、“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十、“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镇江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511-88358778;举报邮箱:yzsshce@163.com。

丹阳市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电话:86572127、86509983或110;举报邮箱:jsdyshb@126.com。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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