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禁燃令”遇到“除夕夜”—— 丹阳人用实际行动给出答案

核心提示: 时针跨越零点,禁放区外的鞭炮声开始喧闹起来,也把禁放区内衬托得更加静谧。望着远处的烟花点亮夜空,身边却没有一声鞭炮,禁放执勤的志愿者刘文感慨万分:“我们的确很辛苦,但也要感谢所有居民的配合。”

记者 束旦平

【回乡见闻】 

2019年2月4日,除夕。 

23时45分,银谷苑小区的王婷一家人坐在沙发上,开心地看着春晚,等着零点的钟声敲响。茶几上摆放着各类干果和水果,红红的窗花在灯光的映照下分外喜庆。与往年不同,王婷感觉今晚电视上的声音听的格外清楚,以往的大年三十晚,临近零点,鞭炮声早就震耳欲聋,可今晚怎么回事?静悄悄的。见她有疑问,一旁的王婷爸爸王锁祖笑着对她说:“你在浙江上学不知道,咱们丹阳从今年1月1日起就禁放烟花爆竹啦,家家户户都发了宣传单,社区还挂着禁放横幅,这几天我还要戴着‘红袖套’去小区里当志愿者呢。”王婷听完后不禁笑着说:“这样好呀,虽然少了一些传统年味儿,但现在不仅减少了空气污染,半夜也不怕被鞭炮声吵醒了,大好事儿一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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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放】 

近年来,市民对空气污染的担忧急剧上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民意的推动下,2019年1月1日,《关于丹阳市指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式施行。除了明确禁放区域外,该通告还严格规定了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自《禁放通告》发出后,禁放区域内的63户烟花爆竹经营户已全部签订了“烟花爆竹经营户转型协议”,售卖的烟花爆竹被集中回购销毁;市民们也纷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上签名以示自律;大街小巷挂起了各种“禁燃禁放”的宣传横幅;巡逻车通过扩音喇叭宣传“禁燃禁放”,全市上下积极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当“禁燃令”遇到“除夕夜”,“静悄悄”给出了这场“大考”的答案! 

除夕夜的安静,除了绝大多数市民自觉遵守“禁令”的原因,志愿者和巡逻人员也是功不可没。除了民警,各有关单位志愿者、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纷纷出马。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除夕当天下午2点全员出动,在禁放区范围内的各个居民小区一直巡逻到初一凌晨1点,静悄悄的年三十让他们十分开心和欣慰。 

“这个年能这么清静,多亏了你们不间断的巡查!”除夕夜,正赶着回家过年的束先生在新家园门前遇上了巡查的志愿者和社区干部。他上前一问才知道,他们已经分批连续工作几天了,为“静悄悄”的春节保驾护航。 

时针跨越零点,禁放区外的鞭炮声开始喧闹起来,也把禁放区内衬托得更加静谧。望着远处的烟花点亮夜空,身边却没有一声鞭炮,禁放执勤的志愿者刘文感慨万分:“我们的确很辛苦,但也要感谢所有居民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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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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