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核心提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3日至6日在丹阳市行政会展中心举行。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2日政协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3日至6日在丹阳市行政会展中心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讨论中共丹阳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和审议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协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举行大会发言;举行大会选举;通过提案预审查报告和会议决议。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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