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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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旦平)昨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市人大领导李忠法、马耿良、周爱仙、蒋明辉、符红海、韩静慧、蔡国璐出席会议,市领导黄春年、黄万荣、魏国荣,市人民法院院长唐东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列席会议。

会上,黄春年提请人事任免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提请任命黄万荣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过投票表决通过。

黄春年、方红卫同志由于职务变动及工作调动,已向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提出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会议投票决定同意黄春年同志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同意方红卫同志辞去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鉴于黄春年、方红卫同志因工作变动,已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法根据主任会议提名,提出了决定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和代理检察长的议案。

根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黄万荣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周绪平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见今日2版),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代市长黄万荣领誓,面朝国徽,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法希望被任命的同志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加出色的成绩。

会议还补选了镇江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审议和通过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决定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于2019年1月7日至10日在市会展中心召开。

下午,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负面清单的报告等,市人大领导李忠法、马耿良、周爱仙、蒋明辉、符红海、韩静慧、蔡国璐出席会议,副市长符卫国列席会议。据悉,经过深入调研、认真筛选,我市共排查出2018~2020年必须解决的环境问题24项,分别涉及结构调整、生态保护、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等七个方面。要求各责任部门对照清单,紧盯整治目标和时序进度,分清轻重缓急,真正推动问题解决;落实“长江大保护”,狠抓长江岸线保护规划、违法违规占用岸线行为清理整顿、沿江及其支流码头专项整治等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实施水气土综合整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继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排水管网系统整改、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垃圾焚烧发电中心建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我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此外,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评选和表彰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的意见,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审议通过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审阅“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项评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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