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下限提高到3125元

核心提示: 我市企业在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最低缴费工资按3125元执行

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人社宣 财社宣)日前,市人社部门发布了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有关基数,我市企业在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最低缴费工资按3125元执行。省人社部门在年中有调整的,我市视情调整。

依据文件精神,2019年全市各企保单位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数确定有关政策,职工月工资低于月缴费工资下限的按3125元缴纳;高于缴费工资上限19935元的,应在上限范围内按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缴纳。2019年企业在岗职工最低年缴费为300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最低缴费调整为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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