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村王氏一门诞生三位武举人

核心提示: 清代官吏选拔沿用明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各地考生不论年龄大小均在县或州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莅临主考,考取者称庠生,即生员,俗称秀才。

■滕九令

清代官吏选拔沿用明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各地考生不论年龄大小均在县或州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莅临主考,考取者称庠生,即生员,俗称秀才。乡试是三年开考一次,即每个十二年的子、午、卯、酉年在各省省会举行,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叫秋闱,主考官由皇帝秀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丹阳南门外香草村,一个村在清代就诞生过三位武举人。

清代武科大多在文科考试之后进行,考试内容定内外场,外场考试要求弓必开满,刀必舞花,箭必中靶,掇石必离地一尺。内场由主考大人发问策试或写书兵书策义等军事知识。录取者称武举人、武进士等。

丹阳香草河畔的香草村王鸳、王凤、王镐三人,在光绪八年(1882)至光绪十一年(1885)三年内,先后考中武举人。王鸳,谱名亮信,字君赖,号振鸳,榜名鸳。生于咸丰五年(1855),殁于光绪二十年(1894),寿四十岁。王鸳经由光绪三年(1877)丁丑岁试,黄学政拔取第二名,光绪八年(1882),参加江南武闱乡试,被录取第四名武举人,称“经魁”。他又经光绪十四年、十五年、十七年三科调选南场乡试考取武艺官,遇缺仅先补用分府守备(正六品)。王凤,谱名亮礼,字君喜,号仪臣,榜名均凤。生于道光三十年(1850),殁于宣统三年(1911),享年六十二岁。经由同治十三年(1875)岁试,王凤被林学政拔取三元府庠第一。光绪十一年(1885),王凤参加江南武闱乡试,被录取第九十名武举人。他又在光绪十四年、十五年、十七年三科调选南场乡试,录取武艺官,遇缺仅先补用分府千总(从六品)。王凤的孙子王洪斌在自传回忆录中载:“祖父在取得武举人功名后的春天,赴京城考进士,巧遇海盗逞凶,水路被封,进京的愿望付诸东流。有一次邻村聚众到香草村寻衅械斗,祖父一人提着一把关老爷式的大刀,站在香草桥板上面把关,邻村无一人敢冲过桥板,遂解除了一场流血事件。”王镐,与王凤是同科武举人,谱名明谷,字子京,号干卿,考印镐。生于咸丰十一年(1861),殁于民国十三年(1912),寿六十四。经由光绪六年(1880)岁试,被黄学政拔取第二名。光绪十一年(1885)参加江南武闱乡试,王镐被录取第九十一名武举人。光绪十四年、十五年、十七年三科调选南场乡试,考取武艺官,遇缺仅先补用分府千总(从六品)。

光绪十一年编修的《丹阳县志》载,丹阳全县仅有武举人二十四人,其中,香草王氏就有三人,可谓显赫一时。香草村落,地灵人杰,誉满丹阳。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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