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入狱十三次 不思悔改再行窃

核心提示: 我市55岁男子张某,自小就未上过学,1981年刚满18岁的他,就因犯盗窃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单健)我市55岁男子张某,自小就未上过学,1981年刚满18岁的他,就因犯盗窃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此后他竟像着了魔一样,不断盗窃,先后13次蹲牢房,今年2月才刑满释放出狱。日前,出狱不久的张某仍不思悔改,又因盗窃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通过乘隙窃取他人财物的方法,专门到闹市区或人流量较多的地方寻找“猎物”下手。据张某供述,2018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8点多,正是商超买菜高峰期,他便混迹于某大型超市菜肉制品区。期间,看到卖猪肉的地方聚集着很多市民,便挤进人群,浑水摸鱼,乘机窃得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20余元。

过了十来天,张某又在街上闲逛,发现一商店门口的婴儿车无人看管,车上还挂了一只花色布包。张某一看四周无人,按捺不住再次干起了“老本行”,拿起包就跑,窃得现金90多元。之后的7月份,他又在彩票店窃得男士钱包一个,内有现金700余元。随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将张某抓获归案。归案后,张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在讯问张某过程中,张某表示这几十年来因为盗窃被处理了很多次,已经管不住自己的手,也习惯了不劳而获。

检方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多次前科,系累犯,且一年内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000余元,构成盗窃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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