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恋网上遭遇已婚男 诉求精神损害赔偿被驳回

核心提示: 路某婚恋网上寻真爱,岂料误交已婚男,得知真相后告上法院。法院驳回路某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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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民一)路某婚恋网上寻真爱,岂料误交已婚男,得知真相后告上法院。法院驳回路某诉请。

今年40岁的路某于2010年与前夫离婚,开始的几年她把事业当成了生活的重心,也不想再考虑婚姻的事。2015年,当她听说前夫再婚时,她那颗一直还在他身上的心彻底死了,也想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于是,她听了朋友的话,上了某婚恋网交友,认识了昵称为“山”的何某。此后,双方通过QQ等交流甚欢,得知何某也是丹阳人,并且也“离异”,二人便于2016年初开始同居。

2017年11月,路某偶然知晓何某并未离异,但并未与其分手,只是多次到其所在单位反映。2018年4月,路某将其告上法院。请求判决何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五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隐瞒已婚身份与路某交往同居,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路某没有证据证明具体损失,且在知晓何某已婚事实后,亦未合理地保护自己,仍继续和何某同居,自身有责,遂予驳回。

主审法官解析称,随着社交网络的广泛便捷,越来越多的男女将自己的婚恋交友投向婚恋网站,由此引发的纠纷甚至犯罪也日益增多。即便是国内某些知名婚恋网,也存在注册门槛低,信息审核难等问题,各种虚假信息充斥其间,如果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打着爱情之名,花言巧语,不仅骗钱骗色,还可能涉及暴力犯罪。目前,我国在网络婚恋交友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约束,因此,网上婚恋,一定要小心谨慎,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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