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婚史被判重婚罪 同居女子不知情被判无罪

核心提示: 一名已有家室的男子在外出经商时与一名年轻女子相识后,移情别恋,隐瞒婚史,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民一)一名已有家室的男子在外出经商时与一名年轻女子相识后,移情别恋,隐瞒婚史,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男子的发妻发现后将对方两人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审结该案,男子黄某被判犯重婚罪,年轻女子因不知情无罪。

2000年,何某与黄某相恋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0年,黄某外出经商,认识了年轻女子刘某,黄某一直对刘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相处不久,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生下一个儿子。

何某今年年初发现了黄某婚外生子的事实,搜集证据后,近日向法院提起控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采用欺骗手法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下一子,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但何某未能提供刘某知道黄某是有妇之夫的证据,因此,何某指控刘某犯重婚罪的证据不足,指控不能成立。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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