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商家擅自截锯门前行道树树枝
园林部门开“罚单”:各赔偿500元
被截锯了树枝的行道树。
园林部门开具的“罚单”。
记者 李潇 摄
本报讯(记者 李潇 通讯员 王芳)新民东路两商家因行道树遮挡了其店铺广告牌,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截锯树枝,导致树木严重受损。日前,对这一损绿行为,园林部门责令两商家各赔偿500元。据悉,这是近几年来我市首次对私自截锯树木的行为责令进行赔偿。
7月初,园林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民东路两家商铺门前的行道树被人为截锯了部分树枝,造成3棵行道树部分光秃,树型倾斜。园林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在查看了行道树周边的情况后猜测,行道树遭“毒手”,多半是附近商铺店主所为,原因就是长势茂盛的行道树遮挡了商铺的广告牌。随即,园林工作人员对周边商家展开询问、调查,但因无现场证据,调查一直未果。后经相关部门协调,调阅该路段监控发现,正是树木旁的两商家趁夜色截锯,在事实面前,两商家最终无法抵赖。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江苏省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园林部门责令两商家缴纳对树木造成损坏的赔偿款各500元。据了解,这是近几年来,园林部门第一次对私自损绿、毁绿的行为开具“罚单”。
园林部门提醒,如果街道行道树确实影响采光或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需要修剪,应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由专业人员进行修剪,擅自损坏树木将会受到处罚。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爱护身边的绿化,一旦发现损绿、毁绿行为及时向园林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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