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开车打手机并非治本之策

核心提示: 7月12日,深圳交警举行“开车不打手机”倡导活动。

本报特约评论员 符向军

7月12日,深圳交警举行“开车不打手机”倡导活动。滴滴公司在仪式上宣布加强内部监管,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称,乘客投诉滴滴司机打手机,第一次扣6分服务分且记警告一次,第四次直接解除账号。如果交警查实司机打手机,则第三次即解除账号。

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整治“开车打手机”活动,还与滴滴公司联动,通过扣分、警告、解除账号等相关措施,形成全城“围剿”之势,对开车打手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说不,督促广大司机安全驾驶,彰显良好初衷。

不可否认,通过集中行动、联合“围剿”来整治开车打手机,短期内确实会取得显效,但是要取得长效,乃至根治效果,不能仅靠运动式治理,也不能迷信“围剿”的威力。

事实上,开车玩手机、打电话是许多人的陈年陋习,也是目前酿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首位因素。每年因此导致无数的人身财产损害,仅深圳去年就发生涉及开车使用手机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3起,共造成4人死亡,严重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城市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的处罚。相对于开车用手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处罚力度显然偏轻,法律威慑性不强。正是违法成本偏低,加之缺乏监控抓拍设施,一些地方对开车打手机也见怪不怪,执法力度不够,许多驾驶员因此不拘交通“小节”,开车用手机“习惯成自然”。仅靠交警部门宣传倡导、临时性整治和滴滴公司接到顾客投诉后进行处理等企业行为,威慑力还远远不够,不足以根除顽症。

大家都知道,“史上最严交规”下,酒驾、醉驾等现象很快大幅减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成为人们共识,面对“开车打手机”这一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首位因素,完全可以借鉴对酒驾等的治理,予以“最严”惩处。

这是因为,“一心二用”开车打手机,势必会让注意力分散,导致“盲驾”和反应迟钝,这与意识迷幻下的酒驾、醉驾、毒驾等行为一样,都潜在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都具有危险驾驶的本质特征。因此,有必要补强法律,对开车用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视同危险驾驶,并加大处罚力度。比如变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为200元至2000元罚款、记6分,同时考虑将开车用手机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可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等。

在不断宣传,提升人们文明驾驶素养之外,唯有审时度势,强化法治刚性,填补法律威慑力不足的现实短板,加大对开车用手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乃至按危险驾驶罪论处,从经济上、人身自由上多管发力、多方制裁,有效击中违法驾驶人的“痛点”,才能真正起到外部惩戒约束作用,促使开车“低头族”不掉以轻心,把安全驾驶放在首位,营造“开车不打手机,打手机不开车”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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