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边出现“钓龟人”

渔政部门:鳄龟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捕杀行为值得鼓励

核心提示: 连日来,云阳大桥下的大运河边每天都有好几个人在垂钓,这些人拿着鱼竿,在河边一钓就是一整天,但他们却并非在钓鱼,而是在钓鳄龟。

图为大运河边的“钓龟人”。

记者 马骏 摄

本报讯(记者 马骏)昨天上午,有市民致电本报民生热线86983119反映称,连日来,云阳大桥下的大运河边每天都有好几个人在垂钓,这些人拿着鱼竿,在河边一钓就是一整天,但他们却并非在钓鱼,而是在钓鳄龟。

来自某工程队的小徐近日在大运河边无意中捡到了一只正在“晒太阳”的乌龟。由于块头不小,小徐刚开始不知道这到底是乌龟还是甲鱼,便暂时放在家里养着。

小徐告诉记者,现在大运河边每天都有不少人在钓乌龟,钓到后他们都是拿去卖的。小徐不明白,为什么大运河里会突然出现这么多乌龟?

随后,记者向市农委水产科反映了这一情况。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些其实不是乌龟,是鳄龟,属于外来物种。“你看它的尾巴和头像鳄鱼一样,而且有鳞甲,性情也像鳄鱼一样,很凶猛。”这位负责人表示,鳄龟主要分布于美国东南部,因为长相酷似鳄鱼,故而得名。鳄龟最大的能长到200多斤,因为体型巨大且攻击力极强,少有天敌,素有“淡水动物王者”之称。至于为何大运河中会出现这么多鳄龟,这位负责人表示并不太清楚。

那么,钓鳄龟的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对此,记者咨询了我市渔政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他表示,执法大队最近也注意到了这一情况,“这些鳄龟可能是一些市民买了之后又放生到大运河里去的。”同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鳄龟不仅会影响大运河水质,还会严重破坏大运河中的生态环境。对于一些市民钓鳄龟的做法,他认为是值得鼓励的,同时,渔政部门也将采取措施,对鳄龟进行捕杀。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市民,尽量不要饲养鳄龟,更不要随意放生,“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三十八条》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危害生态系统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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