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核心提示: 昨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召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市领导黄春年、刘宏程,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及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我市收听收看国务院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

本报讯(记者 丽娜)昨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召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市领导黄春年、刘宏程,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及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产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经过多年努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2%和12.1%。此次出台的《规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首次出台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极度重视。同时,《规定》也以强有力的制度措施,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固化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求。

会议强调,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关键环节,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大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针对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规定》,会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并通过组织党委、党组学习,干部轮训等方式,全面把握《规定》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精神,再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定、出台落实《规定》的实施细则,完善巡查考核、奖惩约谈等配套制度,严格督导考核,确保相关要求落实生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督促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严格落实责任。同时,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还应积极开拓思路,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想方设法推动企业动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倒逼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避免出现“上热下冷”现象,以切实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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