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宠物狗引发交通事故30余起

相关规定:宠物犬只未拴系或牵引不当引发事故,其所有人担全责

核心提示: 如今,外出遛狗的市民越来越多,而由宠物狗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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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许建彪)如今,外出遛狗的市民越来越多,而由宠物狗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24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自3月份以来,城区发生了30余起车辆与宠物狗的交通事故。此类事故双方意见不一,引发了不少纠纷,尤其在宠物狗的赔偿方面,更是引发激烈争论。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交通工具载宠物时,一定要照看好或用绳子固定好宠物,谨防宠物跳下车。同时在散步遛狗时,也要用绳子牵引住,特别是在道路附近,防止小狗乱串发生交通事故。

4月9日7时49分许,王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车前踏板上载有一只宠物狗。当车子行驶到丹凤北路阜阳桥附近人行横道处,准备由西向东横过道路时,宠物狗突然从车上跳下。此时,葛某正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北往南驶来,无法避让,事故造成宠物狗当场死亡。事后,经民警调解,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无独有偶,4月16日傍晚时分,在西环路上,一辆轿车撞死了一条宠物狗。狗的主人声称自己特别喜欢这只宠物狗,当她提出索赔要求时,遭到了轿车驾驶员的拒绝,于是找交警来评理。接到报警后,处理事故的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宠物狗的主人说:“轿车司机至少也要道个歉吧,而且事故发生时,狗还有心跳,还没死,如果当时带它去医院,说不定还可以救活。”但是轿车驾驶员并不承认说过这话,他告诉民警,其实是狗的主人出言不逊,让他十分恼火。双方争执中,狗的主人声称当初买狗花了1000多元,且已养了两年,现在狗被撞死了至少要赔偿2000元。而司机认为自己是正常行驶没有责任,坚决不同意赔偿。最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耐心调解,双方才达成一致意见。

“其实,如果双方都接受民警的调解,事故就可以妥善解决。而让人头疼的是,有的机动车与宠物狗相撞的交通事故中,却因为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而一直悬而未决,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建议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到法院起诉。”采访中,交警部门介绍。

那么,撞死宠物狗到底该不该赔偿?对此争执不下的棘手问题,有律师认为,如果在公共场所撞死撞伤了无证犬,驾驶员可以拒绝赔偿;如果是有证狗,就说明该狗有“合法身份”,狗主人可以索赔;其次,要看出事时狗是否拴养,是否和主人同行。如果没有,则说明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责任,司机也可拒绝赔偿;再次,要看驾驶员有无违法驾车,如果狗证齐全,主人尽到监管义务,驾驶员无违法,双方就应该协商解决;驾驶员违法驾车,则应无条件赔偿。双方意见始终谈不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了解到,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有关问题的意见》有关条款的规定:对车辆与宠物犬只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在此类事故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带宠物狗出门时,一定要加强对狗的监管,不要让其在马路上乱跑。特别是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要将宠物狗固定在某个特定的空间内,防止窜出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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