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之花常开

核心提示: 让法律走入寻常百姓家里,走进普通群众心中,这是创建和谐文明社会的极其重要的一步。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毛琴芳

“8日上午,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司法日’联动服务宣传活动,全市12个镇(区、街道)基层司法部门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志愿者通过为百姓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

——《现场送法暖人心》(4月9日《丹阳日报》)

让法律走入寻常百姓家里,走进普通群众心中,这是创建和谐文明社会的极其重要的一步。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尤其在农村,很多农民缺失法律意识。比如在农村借贷问题就是矛盾的焦点、热点问题。大多数群众碍于面子在借、还钱,借、还物时不写欠条和收据。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单方失信,就无法诉诸法律,还有诸如老人的赡养问题等等。所以市、乡镇司法机关开展深入农村宣传活动,深入农家农户,对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作解答,结合实际情况来说法,让广大群众从心理上接受,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这确实是大快人心的举措。这几年,在我市还开展过法律工作者下村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等义务活动,用法律充实了百姓们的头脑,在农村中营造了一种法律氛围。还开展过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等活动。这些活动的举办,的确让咱老百姓或多或少受到了一些法律层面的教育,让他们懂得了日常生活中应该运用好法律这个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为一名教师,更希望司法部门和相关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能走进校园,尤其是农村的初高中校园,进行普法教育,那将更是温暖人心、让人拍手称快的举动。因为这里的孩子们大部分出生于农村,有一些还是外地的,甚至偏僻地方的,没有学习过法律,况且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他们情绪、情感不稳定、易于冲动,对违法犯罪后果的严重性质预见不够。

衷心希望这种“送法暖人心”的活动多多展开,让法律真正扎根于缺失它需要它的地方和人群身上,让法律之花常开!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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