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离职遭单位索要数千“培训费”

律师:协议期内离职,单位收取培训费合理合法

核心提示: 昨天上午,市民刘东(化名)反映,称自己在离职的时候被单位告知需缴纳近5000元钱,不然就无法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本报讯(记者 马骏)昨天上午,市民刘东(化名)拨打本报民生热线86983119反映,称自己在离职的时候被单位告知需缴纳近5000元钱,不然就无法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刘东仔细翻阅了当初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发现里面并没有关于这笔钱的任何内容,而单位却告诉他,这一条款写在他入职时签的一份“补充协议”中,可刘东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签过类似的“协议”。“按道理,这样的‘协议’应该一式两份的,可我在家里却并没有找到。”刘东说,自己甚至不知道这笔钱的“名目”是什么。

刘东告诉记者,他在我市某银行一网点工作,虽然此前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眼下合同并没有到期,但刘东按照程序提交了辞职报告,随后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一切都十分顺利。然而,在离职手续的最后一步,单位工作人员告诉他,有一笔近5000元的费用需要缴纳,不然就不能为他办理离职手续。刘东顿时傻了眼。怎么辞职还要交钱呢?刘东对此十分不解。“对于我这样的工薪一族来说,5000元并不是个小数目,而且我连为什么要交这笔钱也搞不清楚。”刘东说。

随后,记者与刘东所在银行网点的一位专职此事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对于这笔钱,该工作人员解释道:“我们银行新员工入职时,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书》外,还会签订一份培训协议,其中就包括一条:员工在职不满5年的,如果离职,就要缴纳单位为其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对于这笔费用,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笔“培训费”。“为了培训新人,提高其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单位会安排他们接受由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员工在职期间,单位也会经常为员工安排培训课程,这些都是单位支付的费用,没有让员工自掏腰包。如果员工在职时间超过5年后离职,单位不会追要这笔钱,但如果员工在职不超过5年的,一旦离职,那单位就会按照协议索要这笔钱了。”工作人员坦言,这种做法在各大银行都比较普遍,虽然在年限、金额方面不尽相同。她表示,银行需要花钱培训新人,这样的做法对银行来说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不然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到头来为其他银行做了“嫁衣”。对于这件事,工作人员表示,刘东此前的确与银行签订了一份协议,银行有这份协议的原件,上面也有刘东本人的签名。如果刘东对单位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和单位领导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作为工作人员,她只是按照银行规定办事。听了银行的回复后,刘东显得有些沮丧,毕竟自己完全忘了曾签过这样的协议。

那么,该银行的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呢?为此,记者咨询了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丁斌律师。对于刘东遇到的这件事,丁斌表示,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培训协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确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在协议期内离职,确实需要承担部分培训费。在此事件过程中,银行拟定的协议内容本身并不存在问题,而刘东不仅与银行签订了这份培训协议,而且确实接受了银行安排的一系列培训,因此,银行向仍在协议期内想要离职的刘东索要培训费,这种做法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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