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华府以借款违约金为由拒绝交房

律师:开发商无权以未支付违约金而拒绝交付房屋及办理产权证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张先生来电反映,他通过向开发商借款付首付的方式在昆仑华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已一次性将借款全部还清。

本报记者 茅猛科

近日,市民张先生来电反映,他通过向开发商借款付首付的方式在昆仑华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已一次性将借款全部还清。今年2月份开发商通知拿钥匙时,却拿出了借款协议书,并表示张先生因逾期归还借款,需要向开发商支付总房价3%的违约金才能拿到房屋钥匙。“当初签合同时,销售经理跟我说过,稍微晚一点没关系,只要把借款还清就行了,根本没有说过违约金的事。之后,我还特意再次打电话询问过销售经理,他依旧表示没问题。”张先生说,“就是我在一次性还清贷款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跟我提过违约金一事。现在开发商却以此为由不给我钥匙,而且违约金还是总房价的3%,这也太离谱了吧。”

记者 茅猛科 摄

市民:被告知“违约”了,不交违约金就拿不到房

张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昆仑华府开发商打出广告,只要首付5万就可以贷款买房,而且学区在华南实验学校。因为这些原因,张先生很是心动,并于当年8月份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商品房的合同。据张先生介绍,他订购的商品房总价为577000元,首付57000元,开发商垫资120000元,剩下的400000元则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进行支付。由于开发商垫资,因此双方也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记者查看了该协议书,上面规定乙方应当在2016年2月1日前将甲方也就是开发商垫付的12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归还甲方借款资金,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收取借款资金部分的利息;乙方逾期归还甲方借款资金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追索逾期的违约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房价3%的违约金。然而,张先生表示,由于借款协议书是夹在购房合同内一起签字的,当时虽然知道有这个协议书,但由于签字比较多,因此没有细看,销售人员也没有跟他说过利息和违约金一事,事后开发商也没有把这份借款协议书给他。“虽然没有细看内容,但当时就借款的一些事项我曾向销售经理咨询过,对方没有说到利息和违约金一事,只是说能还清借款就行,稍微晚一点也没关系。”张先生告诉记者,在2016年1月下旬,他再次就还款一事咨询销售经理,并且表明可能要到四五月份还款,当时销售经理依旧明确表示没有关系,更没有提违约金一事。2016年4月底,张先生将借款120000元一次性交付给开发商,当时开发商也没有告知违约金一事。“今年2月份,开发商通知我去拿钥匙,我兴冲冲地跑过去,对方却告诉我要支付18000多元的利息和违约金,才能拿到钥匙。”张先生气愤地说,“如果当时销售人员提到违约金一事,我肯定会在还款期限内将借款还清的。”

工作人员:只是按合同办事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了昆仑华府开发商办公的地方,遇到有着同样遭遇的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他钥匙已经拿到了,但今年2月份开发商通知办理房产证时,也是拿出了借款协议书,让其支付20000多元的利息和违约金,不然不能办理房产证。“不要说签合同和付清借款的时候了,就是我去年12月份去拿钥匙办理手续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跟我提过违约金一事。”王先生说,“而且,付清借款的时候,他们还将我的一份借款协议书当场撕毁了,只是没想到他们还留着一份借款协议书,并且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让我支付违约金。”记者找到开发商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领导都不在,对于此事该工作人员只是表示,他们也是按合同办事。随后,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然没有接到开发商的电话。

律师:开发商无权以未支付违约金而拒绝交付房屋及办理产权证

关于张先生和王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丁斌律师。丁斌律师表示,购房合同跟借款协议书是两份独立的合同,开发商无权以未支付违约金而拒绝交付房屋及办理产权证。不过,借款协议书的确是有效的,如果消费者觉得违约金太高,可以跟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处理。同时,丁斌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任何协议都要认真了解内容,确认无误后再签名;另外,合同变更(如违约金放弃等)应签订变更协议,若口头变更要注意保留证据。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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