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父诉请儿子赡养 儿子辩称父亲出轨在先

核心提示: 我国相关涉老法律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义务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民一)我国相关涉老法律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义务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如今,年过六旬的老人大多只有一个子女,孤独的老年人特别希望子女多多上门探望。近日,年逾七旬的杨某就为了儿子的精神赡养将儿子告上法庭。

杨某诉称,10年前因夫妻关系不睦,他与妻子协议离婚,将原有住房留给了妻子、儿子,他本人住回了老家珥陵的老房子。自离婚后,儿子杨某某就不再与他往来,当他提出要求儿子帮助时,得到的回答竟然是“不搭界”。已到古稀之年的杨某说,父子之间的血缘亲情关系是割舍不掉的,但杨某某非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更没有主动探望过自己,儿子的冷漠使得他心理上遭受极大的创伤。杨某认为赡养父母天经地义,杨某某不赡养父亲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的底线,请求法院判决予以支持。

法庭上,杨某某则称其父起诉曲解事实,所描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他说,父母离婚原因是其父有婚外情等所导致。他还称,其父后来所生之子,是与其母婚姻存续期内所生,他的这种对家庭的背叛行为给他及母亲造成了巨大伤害,这是他不能原谅的。而且其父每月退休金在4000元以上,经济上不存在困难。杨某某还陈述自己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且女儿现就读高三,经济压力很大。

杨某的代理律师也称,杨某已组成了新的家庭,也育有一子,现年16岁,每月需要开支2000元的生活费,这些都构成对杨某的经济压力。杨某某则辩称,其父每月退休金4000多元支撑一人生活经济上绝对足够了,但要支撑一个家庭肯定困难,而要他帮助去养活另一个家庭也不现实,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他的表态与开始的固执态度有了一定缓和。

最终经法院调解,杨某与儿子杨某某达成了和解,由杨某某每月支付杨某赡养费300元,杨某某每月自愿前往杨某住处看望一次。

责任编辑: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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