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8年1月5日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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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政府副市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魏国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会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计划提出的建议。

责任编辑: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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