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年老夫妻斩断恩情法庭开撕

核心提示: 一对携手走过36载的老夫妻,在外人看来该是恩爱的楷模,可近日这样一对老夫妻因为离婚官司对簿公堂,他们在法庭上开撕,这才让人得知他们这36年的婚姻一路走来是多么的不易。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轩)一对携手走过36载的老夫妻,在外人看来该是恩爱的楷模,可近日这样一对老夫妻因为离婚官司对簿公堂,他们在法庭上开撕,这才让人得知他们这36年的婚姻一路走来是多么的不易。

在法庭上,今年56岁的张某控诉丈夫杨某的“罪行”:“36年前,我一亲戚将他介绍给我,我们还没相处几天,他就要跟我发生关系,被我拒绝了,我对他这个人的人品产生怀疑,不想再搭理他,可他死缠烂打献殷勤,由于年轻,我原谅了他。两个月后,他带我去他家,威逼我跟他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他还威胁我,不准报案。”张某说,这之后杨某隔三岔五来找她,要求发生性关系。1年后,张某生下一个女儿,为解决孩子户口问题,只得奉子成婚了。“在我们结婚35年的时间里,他还经常对我实施家暴。”张某说,她曾多次想离婚,但考虑到女儿尚小,便一直忍了。如今女儿已成家立业,可杨某仍然不断对自己家暴,于是她要求离婚。

针对妻子的说法,杨某称她所说的都是编造、捏造出来的,当年,他们谈恋爱时,彼此有好感了,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相互倾慕的情形下发生的性关系,家暴问题更是子虚乌有,“近几年来,她另有新欢,故意编造事实提出离婚。”杨某说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认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夫妻共同财产,亦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针对双方有争议的应否准予离婚的问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双方虽结婚30余年,但双方结识时年龄较小,婚前缺乏对彼此深入的了解,致使婚后对家庭生活的认识分歧较大。虽然庭审中杨某不同意离婚,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现虽经法院多次调解,张某仍坚持要求离婚,故法院认为张某与杨某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张某与杨某离婚。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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