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明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核心提示: 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上调,从而更好地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提供服务。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彭国水)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上调,从而更好地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提供服务。

据了解,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文件,一般来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100元,下限为1770元。而从2018年开始,缴存基数的下限统一上调为1890元。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度,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为单位和个人各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加强与部门预算编制的衔接,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同时进一步规范管理,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各单位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jgjj.cn)从“下载中心”的“单位缴存基数调整”模块录入单位公积金代码后下载本单位《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或到公积金中心复制本单位《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按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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