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讨薪应理性,注意方式方法,收集维权证据很重要

又逢岁末年关,“讨薪难”如何破解?

律师提醒:讨薪应理性,注意方式方法,收集维权证据很重要

核心提示: 近日,本报接到两件关于讨薪事件的情况反映,在这两件事中,有人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有人则在无奈之下选择“忽悠”老板,从而获取薪水。对此,律师提醒广大市民,讨薪需理性,平时要注意收集维权证据,暴力讨薪和恶意讨薪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甚至负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马骏)老板“玩失踪”,员工被欠薪怎么办?“裸体讨薪”“跳楼讨薪”“赌命讨薪”……种种“行为艺术”般的讨薪招数换着花样上演。由于缺乏理性,本该被同情的讨薪者,最终却沦为一场场自辱闹剧的“丑角”。近日,本报接到两件关于讨薪事件的情况反映,在这两件事中,有人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有人则在无奈之下选择“忽悠”老板,从而获取薪水。对此,律师提醒广大市民,讨薪需理性,平时要注意收集维权证据,暴力讨薪和恶意讨薪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甚至负法律责任。

讨薪事件一:

用人单位耍“花招”,90后女孩依法维权

近日,我市90后女孩小娜(化名)向记者反映,称自己为了讨薪,向我市人社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目前小娜距拿到薪水仅剩一步之遥了。原来,市民小娜多年来在我市一家票务公司上班,自觉该工作不稳定的她不久前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公司迟迟没有给予答复。让小娜没有想到的是,公司在她递交辞职报告没多久便宣称小娜旷工、私自带走了公司财物等,要求她立刻回公司上班,这让小娜一头雾水。“他们说我擅自改动了公司的QQ密码,带走的公司财物是一件工作服,他们就是通过各种没有证据的诽谤让我回去接着上班。”小娜说,“我没有做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事,相反公司却以此为由不给我发工资。”小娜表示,公司拒付了她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以这样的方式离开,让她十分怄气。

于是,小娜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当初进公司的时候就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人社部门已经受理并介入此事,相信很快就能有个结果。”小娜对记者说。

讨薪事件二:

未签劳动合同,无奈“忽悠”讨薪

如果说小娜最后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由于一纸劳动合同在手的话,还有一些员工就没有这份“好运”了。今年年初,市民小曹靠着熟人介绍进入了开发区一家小型眼镜配件厂工作。“由于是熟人介绍,当时就没想着签劳动合同。”小曹表示,自己进入工厂后,原先说好的一些事发生了变化。“原来说好一天工作8小时的,但之后没多久就天天加班,晚上10点下班成了家常便饭。”小曹表示,由于家里还有孩子要照顾,自己每天如此工作给家庭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为此,小曹向老板辞职。但老板却以手头紧为由,对小曹剩余的4000多元工资一拖再拖。小曹虽然心里不满,但一方面是熟人的朋友,另一方面,当初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和协议,他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为了要回工资,小曹想了个办法,继续回到厂里工作,并向老板表示,自己会长期干下去,但前提是得把之前的工资结清了。由于工厂缺人手,老板欣然同意。“我做了一周之后,他就先结了之前欠我的工资。”小曹表示,其实他也挺不好意思的,但为了生计,只能出此下策了,他打算先在工厂做着,另外在外面找找机会。

律师提醒:

讨薪应理性,注意方式方法,收集维权证据很重要

记者了解到,每到岁末年关,总会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劳动者自然不甘心,但是很多人为讨薪往往会身心俱疲。那么对于讨薪的劳动者来说,在讨薪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来自我市云阳法律服务所的秦斯文表示,首先维权切记要理性,暴力讨薪和玩命讨薪是劳动者在讨薪过程中采取的两种极端方式,这两种讨薪方式其实得不偿失。在前一种讨薪方式中,劳动者很可能会因毁坏欠薪单位财物或拘禁、殴打欠薪人而将自己送进监狱。而后一种讨薪方式就更不可取了,因为讨薪者从法律上而言,大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欠薪者并不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至多也就是承担民事补偿责任,因此,此举对他们起不到多大的惩罚作用。其次是留心收集维权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基本举证规则,劳动者只有提供真实、充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维护,否则就容易导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败诉结果。具体来说,应当留意收集以下三个方面证据:一是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二是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三是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向人社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及邮局回执等。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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