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公扣住前儿媳的户口

原来是存私心,想让儿子复婚

核心提示: 刘某(女)与前夫邓某离婚三年后已经再婚,并于2017年8月生下一女。为了给女儿办理准生证,刘某将自己的前公公告上法庭,要求其将户口本交给自己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是怎么回事呢?

本报讯(记者 小许)刘某(女)与前夫邓某离婚三年后已经再婚,并于2017年8月生下一女。为了给女儿办理准生证,刘某将自己的前公公告上法庭,要求其将户口本交给自己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刘某与邓某结婚后将户口迁入邓某家,与其父亲老邓共户,且老邓为户主。2013年3月,刘某与邓某协议离婚,于2016年9月与他人结婚,并于2017年8月生下一女。由于组成新的家庭,办理准生证需要户口证明,此时,刘某才想起自己的户口还在老邓的户头上,为取出户口,她曾多次找老邓协商,但都遭老邓拒绝,致使刘某至今未能单立户。

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老邓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刘某当庭要求使用以老邓为户主的户口本五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某的户口与被告老邓共户,老邓作为户主,有权持有户口本。但因刘某与被告之子邓某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刘某要求将自己的户口从户主为老邓的户口本中分离出来,符合相关的规定,被告应当将户口本交予刘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故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老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户口本交予原告刘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刘某于收到该户口本后的第六日自行将户口本返还被告老邓。

目前,刘某的户口迁移手续已经办好,户口本也已经还给老邓。在外打工的邓某听说这事后,向刘某表示道歉,“我爸就是想扣住你的户口达到让我们复婚的目的,他也是一片父爱之心,请你理解并原谅。”刘某表示理解。

责任编辑:王渊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